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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了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1-03-04     来源: 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     作者:佚名    

  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了指导意见

  以切实解决一些煤矿企业对所属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不作为、少作为、乱作为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所有企业都必须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煤矿企业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切实加强所属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煤矿事故,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日前制定印发了《关于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

  《意见》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弘扬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以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职尽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运行机制为主线,强化责任意识、强化监督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切实解决一些煤矿企业对所属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不作为、少作为、乱作为问题。坚持“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并重原则,着力夯实安全基础、管控重大风险、治理重大灾害,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扎实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意见》要求,坚守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煤矿企业要牢固树立“零死亡”理念和目标,切实把安全生产作为企业发展的前提、基础和保障。强化法治意识。坚持法治思维,守牢法律底线,自觉接受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监管监察指令,做到依法办企办矿、依法履职尽责、依法生产经营。强化责任担当。自觉把落实主体责任贯穿到工作决策部署、考核监督、人员准入等各环节、全过程。

  《意见》明确,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强化内部监督。

  《意见》强调,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法定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实施安全公开承诺。同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强化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快智能化建设,持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大力推进“一优三减”,切实保障安全投入,加强重大灾害治理,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另外,要强化监督指导。强化监管监察,强化社会监督,强化联系指导,发挥中央企业表率作用。

  

  

  


原文链接:http://hun.chinacoal-safety.gov.cn/articles/103/2020-7/176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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