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煤监局第五督导组对娄底市煤矿安全集中整治开展第二轮督导检查
发布时间:2021-03-04 来源: 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 作者:佚名
1月13-17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第五督导组对娄底市煤矿安全集中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第二轮督导检查。
督导组一行先后听取了对娄底市、冷水江市人民政府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第一轮煤矿安全集中整治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并深入湖南省煤业集团金竹山矿业有限公司一平硐煤矿、湖南资江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现场检查煤矿集中整治开展情况。
督导组副组长、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科技装备司副司长王铁根在督查中要求,一是要深刻认识开展煤矿安全集中整治的重要意义。通过本轮集中整治,不但要解决煤矿企业存在的安全问题,更要解决制约煤矿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二是要坚决树立法治思维。煤矿作为人员相对密集、灾害严重的高危行业,各级监管监察部门及煤矿企业必须依法履职、依法管矿,对照各项法律法规狠抓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三是要坚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煤矿企业不能对煤矿监管监察部门产生依赖性,以监管监察代替煤矿自查自纠,煤矿安全发展的核心在于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煤矿各级部门、各岗位人员必须做到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四是坚决推进机械化、智能化开采。湘煤集团作为省属重点企业,必须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在整体考量的基础上,建设一批示范矿井,争取实现弯道超车、跨越式发展;五是深化隐患整改。针对两轮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各部门、各企业要严格按照“五落实”的要求,逐条整改到位、逐条验收到位。
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娄底市应急管理局有关负责同志陪同或参与督导检查。
撰稿 娄底监察分局 魏祥龙
原文链接:http://hun.chinacoal-safety.gov.cn/articles/103/2020-1/153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