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 关于转发黑龙江龙煤矿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个层级安全生产红线管理规定的函
发布时间:2021-03-04 来源: 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 作者:佚名
各产煤市(州)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监分局,省煤炭产业集团公司,古叙煤田开发公司,嘉阳集团公司:
现将《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转发黑龙江龙煤矿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个层级安全生产红线管理规定的通知》(煤安监司办〔2020〕3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进一步推进煤矿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切实有效地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
请各产煤市(州)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将本通知转达到辖区内所有煤矿,督促、指导煤矿企业结合实际情况抓好贯彻落实。
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
2020年11月5日
附件: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转发黑龙江龙煤矿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个层级安全生产红线管理规定的通知.pdf
原文链接:https://sc.chinacoal-safety.gov.cn/page/inf_srce7c16203-8ee8-4d72-8724-7f52d17dc04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