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监察分局:强化监督求实效,齐抓共管聚合力
发布时间:2021-03-04 来源: 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 作者:佚名
近期,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曲靖监察分局对监察区域内煤矿开展预防性技术监察、煤矿安全集中整治、一通三防专项监察的同时,主动与地方政府分管领导及监管部门联系,就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监察监管工作进行深入交流,就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达成共识、凝聚合力。
一是严抓复工复产验收关。在持续抓好科学防控疫情的同时,统筹兼顾,有序推进煤矿恢复正常生产建设,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严格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把制定措施、人员培训、检查验收、现场管理、备案抽查“五关”,严格履行复工复产验收程序及曲靖市各产煤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手续。做到条件具备一个,严格验收一个,有序复产一个,绝不能降低标准、放松要求、简化程序、一哄而上。
二是深化安全承诺践诺,推进煤矿企业诚信建设。对未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的煤矿,一律不得批准复产复建验收。对发生事故和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失信“三类人员”实行行业禁入和职业禁入,在全市煤矿中营造“诚信得益、失信受制,一处失信、处处受制,一时失信、长期受制”的安全生产诚信氛围。
三是深化安全集中整治、一通三防专项检查。对国家煤矿安监局“开小灶”督查煤矿的隐患和问题,实行挂牌督办,每月底将隐患整改完成进展情况反馈曲靖监察分局;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重点矿区、系统性安全风险大、灾害严重矿井隐患整改落实等情况开展“回头看”,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对个别矿井“开小灶”,督促指导煤矿强化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巩固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成果。结合监管监察执法计划,对区域内生产建设矿井开展“一通三防”专项监察全覆盖检查,对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挂牌跟踪督办、督促整改销号。
四是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监管工作。配齐配强安全监管力量,保障监管执法车辆、装备和经费;加强监管业务培训,提升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发现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和事故隐患,立即责令煤矿予以纠正和消除,并严格处理处罚。
原文链接:http://yn.chinacoal-safety.gov.cn/Pages_380_12435.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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