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监察分局:打造执法业务“尖刀班”
发布时间:2021-03-04 来源: 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 作者:佚名
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红河监察分局近日印发通知,明确培养专业带头人的措施,打造煤矿安全监察执法业务“尖刀班”。
围绕省局“能力提升年”活动部署和“精学理论、深学业务、广学知识”要求,红河监察分局结合监察员专业结构、工作经历和监察区域煤矿安全生产实际,把全体监察员纳入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以提高监察队伍整体执法业务能力。
《通知》明确了培养专业带头人的六方面措施:一是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确定专业带头人七项工作职责,要求全面掌握检查项目“查什么、怎么查、如何处置”等问题,制定现场检查项目内容清单。二是细化分工,消除盲区。将全体监察员分成四个专业组,涉及专业细化为24部分,每位成员均为专业带头人,每个专业带头人各负其责。三是强化担当,狠抓落实。实行专业组长负责制,各专业组组长统筹规划开展专题讲座时间,审阅讲座内容;组织审阅各专业带头人编制的专项监察资料。四是深化自学,各负其责。各专业技术带头人每月月初自行收集整理相关材料,结合即将开展的专项监察任务编制自学计划并严格落实。五是坚持研讨,成果共享。坚持每月至少一天的专业组集体学习制度,统筹安排集中学习研讨时间,各专业带头人谈自主学习内容及体会、学习的成效等。六是完善考核,正向激励。设专人负责执法能力专家化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强化专业技术带头人履职情况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原文链接:http://yn.chinacoal-safety.gov.cn/Pages_383_12644.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