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3-04 来源: 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作者:佚名
2019年5月10日至6月6日,国家煤矿安监局(以下简称“国家局”)党组第一巡视组对陕西煤矿安监局(以下简称“我局”)党组开展了巡视。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和国家局党组相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切实增强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国家局党组第一巡视组反馈问题后,我局党组再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应急管理部党委、国家局党组有关巡视工作部署要求,对照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不断深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在整改过程,我局党组始终把做好巡视整改作为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以对党高度负责、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自我革命、刀刃向内的勇气抓好整改。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夯实责任。我局党组切实担负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监察分局、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加强整改工作日常综合协调和督导落实。全局党员干部职工以主动认领的自觉、敢于担当的精神、驰而不息的韧劲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整改工作格局,确保整改落地见效。
(三)细化整改措施,扎实有序推进。严格对照第一巡视组反馈问题和整改要求,逐条研究具体整改措施,2019年9月9日,制定《关于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将巡视反馈的59条问题梳理形成问题清单57条,提出整改措施125项,逐条逐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及其负责人和时间进度安排,做到整改有目标、推进有措施、落实有责任、完成有时限。整改中,对每条问题和整改措施实行项目化推进、销号式管理,由牵头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确认后销号;对没有按照整改期限按时完成的,通过公文督办、约谈等形式督促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员限期整改,确保整改成果可检查、可量化、可考核。
(四)强化巡视整改与主题教育有机融合,同步推进整改。我局党组坚持举一反三,将巡视整改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机结合,做到同步抓好问题整改。整改中充分利用主题教育学习成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认清差距和不足,明确工作方向,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自觉把整改落实的过程转化为提高工作能力、转变工作作风、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同时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建章立制,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存在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实效问题的,加以改进、完善和优化,累计制定、修订制度34项。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不具体,安全发展理念和红线意识树立不牢
1.认真整改党组政治引领不强不实问题。一是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心走实。修订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中心组学习以自学为主,每次集中学习研讨都安排局领导和相关人员作重点发言和交流发言,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学习研讨活动。2019年,局党组中心组除主题教育集中学习外,中心组学习17次,其中研讨9次,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在《2020年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中,对政治理论学习作出具体安排,确保深入学习、系统学习;印发《关于组织党员干部用好“学习强国”平台的通知》,各党支部利用“三会一课”和“学习强国”参加学习,并突出主题党日学习活动效果;局党组组成督导组,对各党支部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推动学习。局领导班子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围绕监察执法重点工作,针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形成调研报告6份,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并积极推动落实;2020年,对局领导班子调研工作做出安排,每人至少形成1份调研报告,提出应对主要风险和解决突出问题对策;积极主动向地方政府提出建议和意见,促进问题解决。2019年向省政府书面汇报18次,提出建议7条,向渭南、咸阳市政府和陕煤化集团公司下达监察建议(意见)各1次,截至2020年8月底,向省政府书面汇报6次,提出建议3条。二是严格执行《局党组工作规则》和《局工作规则》,注重发挥领导班子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把业务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明确党组书记对全面从严治党负总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2019年召开党组会55次、研究议题168项,局长办公会21次、研究议题33项。党组书记、局长田光雄同志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同时开展了彬长矿区冲击地压灾害防治和监察队伍建设两个课题的调研,2020年4月带领分管副局长和相关处室,深入四个监察分局,就全面从严治党和重大风险防范同时开展调研。局党组每月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巡视问题和主题教育查摆问题汇报,研究整改措施,深入分析研究并认真解决党的建设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机关管理、事业单位改革、历史遗留问题,并积极推进解决;印发《关于局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局领导联系重点产煤市工作分工安排》,既明确了每名班子成员的业务分工,又明确每名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印发《关于开展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涵养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专项活动的通知》,班子成员带头开展“八查八改”,促进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协调,充分调动班子成员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各班子成员在集体领导下,实行既分工负责制,各司其职,又互相支持,协调配合,共同推动各项工作健康发展。三是严格对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完善相关制度规定,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局党组印发《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的通知》,会前进行充分的谈心谈话,会上直奔主题,对照党章党纪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解剖自我,检视不足,开展批评,做到见事见人见思想,达到了红脸出汗;党组成员在分管联系单位民主生活会前审定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对照剖析材料和开展批评的材料,做到严格把关。党组成员均参加、指导、点评了分管单位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从党组做起,党组成员之间每半年至少谈心谈话一次,2019年共开展谈心谈话10人次。四是制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提出了言行规范要求。加强网络自媒体监督管理,制发《微信工作交流群群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加强对党员干部思想的监督和“双微”媒体活动管控,要求各单位领导带头参与“双微”互动,在工作群、朋友圈中主动发声,传播正能量;全局严格按照涉密电脑不上网、机密文件按规定传送、涉密人员使用专用笔记本记事等规定管理网络、文件、资料,未发生泄密情况;2019年7月对局官方网站进行升级改版,整合栏目,完善相关信息,删除广告页面链接,版面更加清爽,栏目设置更加科学合理。
2.认真整改党建责任落实软化问题。一是对监察分局党政领导班子分工进行调整,明确党总支书记要从具体行政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抓党建;由局党组书记带队,分管局领导和有关部门参加,对各单位落实“一岗双责”责任进行调研,督促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基层党组织书记主责主业意识得到明显增强。印发年度《党建重点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作出具体安排,提出明确要求;建立了谈心谈话制度,并扎实抓好落实,局领导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所在单位党员均开展了谈心谈话。2020年4月,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田光雄同志带队,分管副局长和联系处室负责人参加,与监察分局全体监察人员开展面对面谈心对话;对2019年党员参加支部活动、交纳党费情况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二是制定《“三会一课”制度实施方案》,对“三会一课”活动进一步规范,对“主题党日”活动效果提出明确要求。印发《关于开展党支部书记讲党课评选活动的通知》,促进提高党课质量;制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对增强组织生活会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作出明确要求;印发《关于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对评优工作进行规范。三是制定《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定期排查,及时纳入管理,严防出现管理盲区和特殊党员。
3.认真整改落实煤矿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存在较大差距问题。一是紧盯事故多发、安全诚信差、老矿井小矿井集中、灾害严重的重点地区和不放心矿井开展下午查、夜间查、回头查。聚焦超层越界、开采保安煤柱、非正规开采、假图纸假密闭、假报告假数据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四个一律”严肃查处。报送纳入联合惩戒煤矿企业24处、“黑名单”管理7处,在局官方网站和“双微”公众号曝光7起典型违法违规案例,建议将10条煤矿重大隐患列为省级挂牌督办,配合省应急厅对4处煤矿重大隐患进行行业督办。省局两次约谈陕煤集团,全局共约谈煤矿企业58次、监管部门12次。对13起典型案例组织公开裁定,以案普法、以案释法。2019年5月以来,完成监察1165矿次,同比增加240矿次,查处隐患10040条,同比增加156条。其中:查处重大隐患62条,行政处罚605次(其中对煤矿企业处罚281矿次、对主要负责人处罚324人次),罚款1.3842.亿元(其中监察罚款8953万元),责令停产整顿45矿次、同比增加9矿次,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9矿次,责令立即停止生产87矿次、停止作业256次,停止采掘工作面376个,同比增加221个,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1156台套,同比增加917台套,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14矿次,行政警告79矿次,同比增加40矿次。每季度向国家局报送监察执法分析总结,2019年7月和2020年7月组织开展了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专项监察活动;通过执法推动煤矿企业开展责任追究,给予党政纪处理17人次、调整“五职矿长”83人次,解聘16人次,罚款处理105人次、罚款249.8万元。二是按照有关规定,就韩城市禹昌煤矿“8·6”透水事故调查后续工作制定了方案,对原调查资料进行了梳理,并向国家煤监局和省政府进行了请示报告。对负责起草执法监督工作总结的人员由分管局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并作出书面检查,责令时任执法监督处负责人向局党组作出书面检查,责成执法监督处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防范和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2019年11月10日,修订局《执法监督办法》,涵盖了监察执法、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安全设施设计竣工验收结果核查、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等执法活动;制定了《重大行政处罚集体研究和备案制度》,备案工作已严格按照制度进行办理。三是对2017年制定的《煤矿瞒报事故查处办法》进行修订,依法对大雷公煤矿三起瞒报事故进行调查,查清了事故的原因、性质和瞒报的过程,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2019年10月29日,该起事故批复结案,移交司法处理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处罚21人,对事故单位行政处罚750万元。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严不实,“四风”问题禁而不绝
1.认真整改责任落实严不起来落不下去问题。一是制定《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党组5个方面24项责任清单、党组书记4个方面“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党组成员4个方面“一岗双责”责任清单;2019年11月,印发《党组全面从严治党监督办法》,明确了党组全面监督、机关党委主体监督、纪检组(纪检室)机关纪委专责监督、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日常监督、党员群众民主监督的监督清单,并规定了重点监督对象和监督方式。通过拉单明责从制度上逐级夯实责任,推进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纪检组2019年9月16日,召开专题学习会议,重点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党规党纪,促进纪检监察干部不断提升监督执纪能力。今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纪检组通过视频会议,逐天列出学习任务,开展为期一个周的自学活动;2019年11月,纪检组对十八大以来自办案件进行梳理反思,形成自办案件剖析报告,查找出3个方面存在的不足,深刻剖析原因,促进提高案件查办质量和水平。2020年4月,再次对2019年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形成报告,从4个方面进行了特点和风险分析,提出5项建议,并向局党组会报告;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持续抓重点、抓节点,盯关键、盯环节,发现苗头性、一般性问题,及时纠偏、约谈、提醒,督促有关部门、单位限期整改。2019年在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发送廉政提醒7次。“五一”和“国庆”期间,纪检组对3个监察分局2个事业单位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公车使用管理、节日廉政部署等情况开展“四不两直”检查。抽查机关工作作风、劳动纪律执行情况9次,点名道姓通报2人次。自2019年9月起,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批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由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撤销了安全生产许可证领导小组;修订下发了局《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实施办法》《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专家选聘及费用支出管理制度(暂行)》《关于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证载内容有关事项的函》《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办公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等制度,进一步规范管理。二是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依规依纪处置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增强立案意识,严明党纪党规。2019年纪检组处置问题线索24 件次,立案审查1件,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9人次,其中:诫勉谈话2人次。今年,纪检组处置问题线索3件次,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3人次。三是对向煤矿打招呼为其朋友讨要货款的相关人员进行了岗位调整。对2017年8月带队开展煤矿安全“体检”,住煤矿企业开办的五星级宾馆,两次接受煤矿宴请并饮酒的同志,在全局通报批评的基础上,提任主任科员时延迟8个月。四是2019年9月修订了《纪检委员岗位职责》,明确纪检委员职责并抓好落实;组织基层党支部书记2019年10月进行脱产培训,纪检委员11月完成脱产培训;2020年4月,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与分局4个党总支和8个支部的纪检委员逐一进行了谈心谈话,督促落实党建责任。
2.认真整改反腐败存量隐患和增量风险都比较大问题。一是2019年10月,局党组组织全体人员按照岗位职责,全面排查了廉政风险点,尤其重点排查涉及人、财、物管理,涉及监察执法、行政许可、事故调查、政府采购、项目建设等部门和岗位,形成了局本级《廉政风险点排查登记表》,涉及11大项、39小项、61个风险点,其中高风险等级13个、中风险等级20个、低风险等级28个。二是2019年8月,局党组制定《执行公务活动廉政报告卡制度》,要求参加监察执法、事故调查核查、行政许可、采购招标和执纪审查等公务活动的人员逐人逐月分级报告落实“禁酒令”、拒收“红包”等情况,并作出真实性承诺,促使提升干部防“围猎”意识、筑牢自律防线。2019年,纪检组收到拒收和上交礼金1人次3000元;2019年11月,由纪检组牵头开展了廉政承诺书签订活动,全局签订承诺书162份;2020年春节前后,采用家庭走访、网络询访等方式,对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开展了廉政家访。6名局领导对22名党政主要人员进行了家访,各单位、各部门分级进行家访170人次,征求意见建议15条。通过家访,一方面延伸了监督触角,另一方面进门入户了解了干部及家属生活和家风状况,增进了理解和互信;2019年11月,局党组印发《谈心谈话制度》,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分别进行谈心谈话,原则每年不少于1次,谈话方式灵活,明确规定7种情况必须及时谈心谈话,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在2018年12月至2019年2月我局集中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基础上,2019年11月,局党组制定了《关于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坚决刹住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礼金歪风工作措施》,从5个方面就巩固深化整治工作成果提出明确要求,久久为功持续整治违规收送礼金礼品问题。三是2019年7月22日,召开全系统警示教育视频会议,点名道姓通报身边人违纪问题和苗头性现象7件次,真正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制定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婚丧喜庆活动报告办法(试行)》,要求领导干部按季度分级报告参加除近亲属以外的婚丧喜庆情况,修订了《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管理规定》,对事前报告的婚丧嫁娶事宜进行现场监督,进一步延伸监督的探头,扎密制度的笼子;对榆林分局某正处级监察专员操办父亲丧事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20年3月31日,给予该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款项10100元。2020年4月24日,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对榆林分局党总支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对我局参与送礼的15名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制定了局党组违纪案件通报制度,明确了通报方式、通报范围、通报内容和实施部门,通报的重点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违规收送礼金、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反国家局“禁酒令”、违规接受宴请以及发生在监察执法、事故调查、行政许可、项目建设、政府采购等过程中违规违纪案件,发挥违纪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我局党组和局领导坚持逢会必提逢会必讲坚定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规违纪的,一律坚决严肃查处,明确强调凡发生违反国家局“禁酒令”,公务活动中收受红包、有价证券,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收受礼金,公车私用问题,一律先免职再追责,一律“一案双查”。
3.认真整改作风建设推进不力,“四风”问题禁而不绝问题。一是巡视期间,对党组成员使用的超标准办公家具全部撤换。目前局党组成员办公家具均按照《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家具配置标准》配备,无超标现象;严格按照局《差旅费管理办法》及补充办法,落实出差审批及报销制度;2019年7月31日修订局《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严格执行;2019年10月17日制定《关于印发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租车管理办法的通知》并严格执行。截至目前,无论是正常业务工作还是中省重点工作安排,原则上不使用煤矿企业车辆,特殊情况下确需使用的,严格按照规定付费。二是已对2019年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研究印发迟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持续开展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存在问题的专项整治,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应急管理部党委、国家局党组、陕西省委、省政府等上级的部署,逐条逐项建立台账,明确分管负责人,落实责任,加强督导。2019年以来,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12件。特别是对总书记关于山东龙郓煤业“10.20”重大冲击地压事故、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大爆炸事故、贵州水城“7.23”特大山体滑坡灾害和江苏宜兴“9.28”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先后召开党组会4次,学习领会精神实质,分别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措施共25项,出台了《陕西省高风险煤矿安全“体检”式重点监察工作方案》《抓落实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存在问题及整改清单》《汛期煤矿安全监察和应急工作措施》和《煤矿安全集中整治方案》,狠抓各项工作方案和措施落实落细,务求取得实效;对工作作风不扎实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加强对机关工作作风督查检查,有效克服工作拖拉问题,提高工作效率。2019年9月26日印发《局督办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督办范围和流程,实行计分制度,纳入年终考核,对于上级交办事项、局重点工作、局各类会议安排的事项,实行清单管理。2019年10月完成了事业岗位聘用人员合同签订工作,并向国家局备案了岗位聘用情况。2019年1月1日起,四个事业单位制定了《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按要求实行了绩效工资。
(三)落实新时代党管干部要求差距较大,选人用人问题比较突出
1.认真整改选人用人导向不鲜明、规矩意识不强问题。一是2019年7月,对干部队伍现状和干部交流工作进行了调研,形成了局党组《关于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的意见》和《干部交流工作办法》。自巡视整改以来,新提拔正处级干部3名,副处级干部12名,其中75后副处级年轻干部8名(担任监察分局副局长2名,副局长兼总工程师2名,副处长(副主任)3名,事业单位副主任1名)。巡视前副处级干部平均年龄50.4岁,目前副处级干部平均年龄48.6岁。二是自巡视整改以来,新提拔处级干部15名,均严格按照选拔任用程序进行动议酝酿、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任前公示、报批报备等相关程序。三是规范了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的党组会议程序,把讨论阶段与表决阶段明确分开,准确记录。四是严格执行《局党组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实施办法》等规定,2019年8月16日,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对任职年限不足提任的38名同志,原任职时间不足部分,在后续任职时间里作相应扣减。
2.认真整改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对机关各处室处级干部职数进行调整,将办公室处级干部职数由一正两副调整为一正一副;2019年9月19日发文,免去相关人员兼任的安技中心监事职务。二是经过积极与报社沟通, 2020年1月,中国安全生产报社、中国煤炭报社免去了相关人员陕西记者站副站长职务。三是2019年10月秦安评价移交已完成;2019年9月12日始,注销陕西省煤炭工贸公司,目前注销工作正在进行;已调整陕西煤炭多种经营总公司和陕西能源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目前不存在违规兼职问题。四是制定了《局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办法》,今后将严格按照《煤矿安全监察系统因私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和证件审批管理办法执行,将证件收回的责任落实到相关单位和部门,并纳入到年度考核中。2019年11月制定了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建立了网上考核系统,2020年1月1日开始对全体公务员通过网上考核系统进行平时考核;2019年9月26日印发《局督办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督办范围和流程,实行计分制度,纳入年终考核。对于上级交办事项、局重点工作、局各类会议安排的事项,实行清单管理;修改完善了局《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按照监察分局、事业单位、机关处室分别制定《目标责任考核表》《目标责任及综合工作考核表》《机关处室综合工作考核表》,用于对各单位部门的季度和年度考核。该办法已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季度考核在OA系统完成。2019年9月27日,由分管局领导牵头、人事培训处配合已对相关考核靠后人员进行诫勉谈话,下达了诫勉通知书。2019年11月,组织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进行了培训。2019年以来加大了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抽查力度,并纳入年度考核中,对出现的漏报、瞒报情形的人员除责令改正、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外,并在对其所在单位年度考核成绩中予以扣分处理。2020年3月,对新版《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要求进行了培训,对历年在填报中出现的漏报、瞒报情况进行了汇总,针对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了重点培训。
3.认真整改人事管理问题突出问题。一是2011年12月,下发《关于调整安全技术中心机构设置的通知》,在安全技术中心成立了5个直属中心,其中1个为正处级、4个为副处级单位,并按此规格配备了处级干部。其后,为安全技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配备了正处级专职书记。2015年9月,落实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时,局党组废止执行“陕煤安局发〔2011〕242号文件”,原由局发文任命的人员职务自然免除,职级待遇予以保留。2016年9月,局党组免去了安全技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相关人员专职书记职务,原职级待遇予以保留。2019年4月,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首次聘用中,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关于核准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复函》规定,编制职数不能满足现有人员结构比例的,采取高职低聘岗位,保留原职级的办法解决,保留原职级待遇的人员在管理五级岗位上聘用了3人,管理六级岗位上聘用了3人,技术七级岗位上聘用了2人。2019年8月,通过分流,解聘了1名管理五级、1名管理六级超聘人员。剩余超聘的6名人员将通过分流、调整岗位、自然减员等方式积极稳妥逐步解决;2019年10月已将调入离退休干部管理处任职的同志工资关系转回机关服务中心。二是离退休干部管理处工勤人员转聘为管理岗位的2人发生在2016年初,2 人已退休。其后再未发生类似问题。三是出台了《局事业单位管理职责清单》,对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严格执行《局党组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实施办法》,对所属企业领导班子由省局管理,其他人员由事业单位进行管理,厘清了省局与所属事业、企业单位党建和人财物等事权,明确各自职责权限。2019年10月,根据中省有关文件规定完成了事业单位岗位人员聘用和合同签订工作;制定了《局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对编外聘用人员的数量、岗位、经费保障、管理责任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对所属企业的聘用人员进行管理,制定了《企业聘用人员管理制度》;各分局、事业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了全面清理,针对存在问题,分类妥善处理。2019年7月,正式聘用多种经营公司两名职工为统计中心管理八级岗位职员。四是制定了《局机关借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对人员借用的范围、数量、岗位、期限提出明确要求,并严格执行;已对机关各处室借用人员进行排查,并履行相关手续,保密要害部门、要害岗位停止使用借用人员。五是2019年5月31日,4名职工已全部清退重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医保,全部交至局财务处。另一名同志因已患骨髓癌多年家庭经济负担重,经与本人协商,自2019年9月起从其退休工资中每月扣除1000元,直至扣完为止。对多经公司在岗和调离职工“五险一金”缴纳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并和调入、调出单位进行充分沟通,无其他类似情况;完善了相关制度,明确复核职责和流程,尤其对调入、调出同志“五险一金”的衔接情况严格把关,严格执行人力资源、财务、经理三级审核制度。
(四)领导推动事业单位改革发展不够,政事企不分,“靠山吃山”问题突出
1.认真整改引领事业单位服务监察执法主业有较大差距问题。一是经过调研,对四个事业单位实行分类设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事业单位所有在编人员完成定岗和人员聘用。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属地参加社会化养老保险。我局加强了对事业单位人、财、物的监督管理,按照规定定期进行审计。二是事业单位全员实行绩效工资制,制定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兑现办法,核定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和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绩效工资;各事业单位制定了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等收入分配制度,并进行考核兑现。按照有关规定,每个事业单位均建立了党的组织,实现了党组织对事业单位及所属企业全覆盖,党的建设工作得到加强。制定了事业单位党建和人、财、物管理等职责清单,明确了省局和事业单位的事权和责任。三是2019年8月2日与陕煤集团物资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2019年10月完成公司移交,秦安评价公司已经与我局完全脱钩;四是2019年10月16日省局批复同意陕西煤矿安全装备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合并陕西安技煤矿安全装备检测有限公司;2019年12月陕西煤矿安全装备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完成管理体系修订、职工人事、社保关系的转移,2020年1月财务账务合并。五是已经调研了解了西安市、陕煤集团等单位的物业管理办法,形成了调研报告。机关服务中心目前已对所属家属区收取相关费用。2019年共计收费177.81万元。目前正持续推进市场化管理模式,不断提高市场化程度。六是给救援指挥中心增加了3名人员。目前,救援指挥中心6人中,4人为专业干部。
2.认真整改落实“放、管、服”改革有较大差距问题。一是从2015年开始,根据修订后的中介机构管理相关规定,陆续备案了多家省外检测、评价等煤矿安全中介机构,同时将安全技术中心所属5家中介机构推向市场。目前,在陕西省从事煤矿安全中介服务的机构数量为:安全评价机构 14 家,检测检验机构 9 家,职业卫生机构 4 家,各家机构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二是严格落实中省“放管服”有关要求,对省内外煤矿安全中介机构没有设定、实施法律和上级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限制,除依法予以监管外,省局和分局没有参与、干预任何市场主体的任何行为。三是完成秦安评价机构与安全技术中心的脱钩。
3.认真整改事业单位及所属企业长期挂账问题突出问题。目前,局工会正在组织职工研究完善李家村旧楼改造建房分配方案;按照上级要求,我局目前正在就闲置土地与中煤科工西安研究院合作建设矿山智能装备和机器人安全检测与评定能力项目;部分事业单位业务用房由安技中心使用,剩余部分租赁给安技中心所属2个公司使用。目前,事业单位业务保障用房房屋租赁合同已完成签订;由下属企业出资购买的办公家具已纳入局机关2020年采购预算,目前已整改完成。
(五)政治站位不高,巡视整改不持久不彻底
1.认真整改财务监管不严的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一是2019年9月,局属事业单位已停止发放“监察津贴”。2019年1月1日起,四个事业单位按要求实行了绩效工资,规范了津补贴的发放。我局制定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控制办法》《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年度考核兑现办法》,四个事业单位制定了《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实现了按绩效发放工资。二是安全技术中心已完成了风险抵押奖和质量奖的清退,共计12.4万元。2019年9月12日安全技术中心对《安全风险抵押金实施细则》《报告质量考核奖励实施细则》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并报省局备案。三是2019年11月,我局下发《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等四项财务管理制度,事业单位遵照执行,安全技术中心资金转存已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和审批手续。四是2019年6月,局下发了《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专家选聘及费用支出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2019年以来,共计24处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选聘专家参与,均按规定由局财务向专家支付了专家费。
2.认真整改机关职工工作餐费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梅园宾馆重新调整了职工灶,仅限职工上班(加班)期间本人用工作餐。
3.认真整改房产管理问题整改乏力问题。一是截至目前,14套房产已收回2套,其余12套房产符合《西安市公有住房出售管理办法》规定,出售方案已经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复同意,住户已缴纳了房款。二是将超期使用的过渡房全部收回,周转住房超标准面积部分的费用已由个人支付;2019年9月26日印发并执行《局闲置房租住办法(暂行)》;2019年11月24日,印发局《异地交流干部生活保障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交流干部周转住房配备条件、配备面积、配备标准、申请程序等事项,同时明确了交流干部探亲假及探亲交通费用享受标准。
三、持续巩固扩大巡视整改成果
经过集中整改,我局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局党组清醒的认识到,整改工作尚未全面完成,许多中长期整改措施需要持续推进,久久为功。下一步,我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国家局党组巡视整改要求,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坚持思想不放松、标准不降低、力度不减弱,扎实有序做好后续整改各项工作。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准政治方向,坚持党的政治领导,涵养政治生态,提高政治能力,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二)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压实责任、传导压力,真正严起来实起来。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舆论引导,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不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和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努力打造担当作为的煤监干部队伍。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配强配齐支部书记,开展党务培训,推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强对事业单位及其所属企业的规范化管理。
(三)持续抓好巡视整改。针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尚在推进的整改任务,建立攻坚专班,紧盯不放、一抓到底,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保持力度,直至见到成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根据制定的制度和措施,严格落实,定期督查,打好持久战。在抓好整改的同时,针对存在的共性问题和工作中出现的新动向、新情况,及时分析原因,强化制度建设,提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9-87671817;邮政地址:西安市和平路东十一道巷6号,邮政编码:710001。
中共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
2020年9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www.smaj.gov.cn/2-6010-content.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