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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煤矿安监局对铜川市人民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2021-03-04     来源: 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作者:佚名    

  

  

  为切实履行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职能,督促地方政府落实煤矿安全监管责任,12月15日至16日,陕西煤矿安监局党组成员、一级巡视员蔺国杰,带领省局相关处室和铜川监察分局相关人员,对铜川市人民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组对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的意见》和《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的意见》相关要求进行了认真细致检查,了解掌握了铜川市今年在煤矿安全监管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和存在的不足,听取了铜川市人民政府工作情况汇报,并召开了监督检查情况通报会。

  通报会上,蔺国杰从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持续推进煤矿安全基础建设和有效落实煤矿关闭引导退出政策等方面对铜川市委、市政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指出铜川市政府在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监管执法不够有力、对煤矿重大隐患治理督促落实不力、监管执法工作不规范、对区县煤矿监管力量薄弱问题督促整改力度不大、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和对煤矿安全集中整治督促指导不够等6方面问题,并提出了加强和改善监管工作的建议。

  蔺国杰强调,一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提高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认真分析研判煤矿重大安全风险和安全监管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二要进一步加大煤矿安全监管力度。加大对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建全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手段,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督促县区监管部门配齐配足专业技术人员。三要依法依规规范监管执法。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国家煤矿安监局执法手册》,对检查出的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逐条依法处置,严格执法程序,做好执法记录与审核。四要健全完善煤矿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做好辖区煤矿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和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及时组织排查煤矿安全重大风险,开展风险评估研判,制定问题清单和措施清单。五要严格落实监管主体责任。扎实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快辖区煤矿智能化建设进程,加大落后产能淘汰退出力度。

  铜川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姜学武,铜川市应急管理局、能源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通报。


原文链接:http://www.smaj.gov.cn/7-6269-content.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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