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煤矿安监局咸阳监察分局在宝鸡开展夜查并组织召开宝鸡片区煤矿防治水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1-03-04 来源: 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作者:佚名
9月23日,陕西煤矿安监局二级巡视员李建文带领咸阳监察分局有关人员赴宝鸡市麟游县园子沟煤矿,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水害治理工作开展夜查,要求企业依法办矿、依法管矿、依法治矿。
9月24日,咸阳分局在园子沟煤矿组织召开了宝鸡片区煤矿防治水工作推进会。各参会单位分别就当前宝鸡地区煤矿防治水工作遇到的困难、历次出水险情以及下一步应当采取的措施进行了交流。
李建文强调,当前宝鸡地区煤矿安全生产的主要矛盾是灾害复杂程度与认识不到位、灾害严重程度与治理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矿井出水是正常现象,但出水后造成淹面、淹头、淹巷道、淹设备则是事故,是矿井灾害防治措施落实不力、管理失控的后果。
李建文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二是清醒认识安全形势和安全风险,掌握自身隐患特点、治理现状和治理能力,对照“学、抓、强”活动开展情况,找差距、强弱项、补短板,特别在防治水方面,要深刻吸取照金煤矿“4·25”重大透水事故教训,提高水害治理能力;三是严格落实各级企业主体责任,与科研院所加强合作,制定有效的灾害防治顶层设计,实现各种灾害综合治理;四是认真落实监管、监察指令,包括电话或会议指示,特别在出现险情时务必及时停产撤人;五是市、县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执法力度,充分发挥驻矿监管的先锋作用;六是企业负责人必须认清形势、认真履职,杜绝蛮干、胡干、盲干,避免安全生产事故;七是汛期尚未结束,要持续做好汛期防范工作,保障汛期煤矿安全。
咸阳分局相关人员、宝鸡市应急管理局和麟游县应急管理局有关负责同志、宝鸡市4处煤矿矿长、总工程师和防治水负责人及企业上级公司、相关防治水科研单位有关人员等共40余人参加。
原文链接:http://www.smaj.gov.cn/9-6032-content.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