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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安全生产复工复产“八个一”工作措施

发布时间:2021-03-04     来源: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察局     作者:佚名    

  春节后,企业集中复工复产,生产经营活动进入繁忙期,人流、物流增多,交通运输迎来高峰,南疆农业生产、建筑施工陆续开展,影响安全生产的不稳定因素增多;新疆气温逐步升高,森林草原火灾、融雪性洪水风险等级升高,地震频发,各类风险隐患交织叠加,历来是事故易发多发期。为认真汲取春节期间山东烟台曹家洼金矿造成6人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其它省份发生的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近期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兵团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兵团安委会近期发出安全生产复工复产重要提示,要求兵团各行业部门、师市、团场认真落实复工复产“八个一”工作措施。

  一、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会。各师市、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规律,认真分析查找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环节、关键部位,对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研判,紧盯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消防、道路交通、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落实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强化重点督导、重点执法。

  二、召开一次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大会。企业主要负责人带头讲安全生产课,用近期全国各地、本企业和其他一些企业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对员工进行警示教育,将员工的精神面貌由放假状态调整至工作状态,引导员工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切实吸取血的教训,确保安全生产。

  三、开展复工复产前全员安全培训。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开展复工复产前安全教育培训,组织所有岗位操作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学习岗位职责和岗位操作规程,熟悉岗位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技能。对新进员工和调整岗位员工严格落实班组、车间、厂级“三级教育”,对未参加培训的从业人员,严禁复工上岗。

  四、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排查。生产经营单位要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全面开展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师市、部门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和火灾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实行清单式管理、销号式治理,确保隐患闭环整治。

  五、认真组织企业复工复产验收。科学制定企业复工复产方案,严格履行复工复产验收程序。煤矿、非煤矿山复工复产自验合格后,师市煤矿、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要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原则,未履行签字手续、未接到复工复产通知的煤矿、非煤矿山企业,严禁擅自复工复产。

  六、严格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和服务指导。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加强复工复产前的监督执法,按照分级分类监管要求,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团场、园区下沉,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依法依规采取停产停业、查封扣押等执法措施,既要防止 “只检查、不处罚”,也要防止“简单化、一刀切”。

  七、做好自然灾害应对准备工作。要根据气象、地震部门发出的预警预测分析,有针对性做好大风天气容易发生火灾事故、局地有融雪性洪水灾害、部分师市有较大以上地震的处置应对措施,加强防火重点单位、水库大坝的监测巡护,进一步摸清辖区地震风险隐患,切实压实相关自然灾害防治部门责任。

  八、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备勤。要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提前预置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装备,针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开展一次应急救援和火灾扑救、安全疏散演练,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及时、迅速、有效应对。

  兵团安办要求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发挥“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作用,压实公安、交通运输、住建、市场监管、文体广电和旅游、林草等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开展全行业领域大排查、大整治,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各级各部门要迅速将提示函要求传达到本行业、本领域所有企业,督促落实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原文链接:http://yjglj.xjbt.gov.cn/c/2021-02-22/744676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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