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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煤矿安监局:采取“五项举措” 全力做好全国“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监察工作

发布时间:2021-03-11     来源: 国家矿山安监局     作者:佚名    

  为认真贯彻落实2月26日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全国两会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采取“五项举施”,压实安全责任,强化监察执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煤矿安全形势稳定。

  一是深刻汲取近期矿山事故教训。会同省能源局印发淮南矿业集团潘三煤矿“2·23”运输事故通报,督促煤矿企业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要求,对照事故暴露出的问题、举一反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从技术管理、制度措施、人员素质、“三违”治理等方面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坚决防范同类事故发生。

  二是全面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立足“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按照“两个全覆盖”“四个百分之百”要求,对所有正常生产煤矿开展“全系统各环节”体检式、会诊式重点监察,督促各煤矿对照上级大排查通知要求和井工煤矿221项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改,要求煤矿上级公司逐矿派驻工作组对煤矿自查自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核签字。

  三是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全国“两会”期间,局领导将带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重点煤矿企业进行督查;各监察分局将派出若干监察小组,对风险叠加、灾害严重、安全管理薄弱和事故多发的煤矿、采掘工作面进行突击检查。

  四是强化远程监察。落实“日查看、周分析、月通报”制度,利用安全监控、人员定位、工业视频等信息化系统对煤矿灾害治理关键工序、重大风险管控重点环节进行远程巡查,发现异常信息,及时派人现场核查。

  五是强化应急值班值守。严格落实省局、分局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在岗值班备勤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督促各煤矿落实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党政负责人必须确保至少一人在岗,各煤矿救护队时刻保持战备状态,确保发生险情能够及时响应处置。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coal-safety.gov.cn/xw/dfdt/202103/t20210305_38077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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