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煤炭报】深化改革 强化执法
发布时间:2021-03-11 来源: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网 作者:佚名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端武
山西省现有各类煤矿909座,煤矿数量多、情况复杂、灾害严重。针对监察执法处罚率低和执法处罚少,与煤矿事故多发不对应、与煤矿大量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不对应的问题,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坚持以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以构建科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廉洁执法体系为载体,坚持工作创新、精准发力,强化超前防控、综合施策,监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20年,山西省共发生煤矿事故12起,死亡25人,同比减少7起、22人,分别下降36.84%和46.81%,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创新。一是强化顶层设计。成立36个执法单元,对监察人员进行优化调配,提升执法力量;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出台《监察业绩量化考核办法》《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文书预审办法》,组建了执法文书和法制审核组,对每个执法单元的每份文书严格审查和打分。二是严格量化考核。实行每季度通报、分析和排名,对排名前三位的金牌监察员、红旗单位予以表彰,对排名靠后的监察员、执法单位进行警示,同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三是加强执法监督。在文书审查监督的同时,对企业反映的不公正问题实施执纪核查监督,及时在网站上公开所有行政处罚信息,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2020年,山西煤监局监察罚款4.22亿元,同比增加3.07亿元,增长265.81%;实施行政处罚1598矿次,同比增加1126矿次,增长238.98%;行政处罚率67%,增长238.56%;查处重大隐患295条,增长251.19%;责令停产停建297矿次,增长362.2%;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34矿次,增长421.88%。2020年,山西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力度创建局以来纪录,煤矿安全创建局以来最高水平。
坚持突出重点,强化精准执法。一是重点区域“集中查”。对平定、襄垣、宁武、孝义4个重点地区和古州煤业、襄矿集团、钜盛能源等4家重点企业“开小灶”,2020年,上述地区和企业均未发生死亡事故;对晋中市开展集中执法。二是重点煤矿“突击查”。对不放心的矿井进行明察暗访、随机突查,严惩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坚持超前防范,强化风险管控。一是源头治理防范风险。积极向山西省政府报告煤矿安全工作,并提出建议。配合制定《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特别规定》等政策。二是双重预防机制管控风险。与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制定《山西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指南》和地方标准,推动煤矿系统建设,并与省级平台联网。三是加强联动协控风险。与山西省气象局、山西省地震局建立协同联动机制。
坚持综合施策,强化责任落实。一是加强检查指导。山西煤监局对山西省11个地市煤矿安全工作实行全覆盖调研、检查和督导。二是严格责任追究。对去年发生的4起较大事故全部实施省局提级调查,实行“一案三查”。三是落实包保责任。建立了山西煤监局对地市政府、煤矿主体企业联系指导制度,分局监察人员对辖区煤矿实行包片包矿制度。
(原载1月9日《中国煤炭报》)
原文链接:http://www.sxsafety.gov.cn/articles/ch00029/202101/ff0aaae1-7103-4e31-96d9-d463850cd5da.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