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工矿法治网!
当前位置:首页 > 监督举报 > 正文

大同煤监分局集体学习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办法

发布时间:2021-03-11     来源: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网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 公安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办法>的通知》。大同煤监分局组织集体学习,并进行研讨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要强化各部门全过程协调配合。日常执法中的案件移送要及时并按程序准备相关资料。应急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案件的性质认定、法律适用、责任追究等存在分歧,应当加强协调沟通。必要时,可以就法律适用等方面问题听取人民法院意见。总体上,要强化各部门从立案到协调解决意见分歧的全过程协调配合。

  会议要求,构建常态化协作机制。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日常工作沟通与协作,协调解决重要问题,努力推动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的网上移送、网上受理和网上监督。

  会议强调,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全体党员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努力推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依法惩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原文链接:http://www.sxsafety.gov.cn/articles/ch00156/202102/5d3097a6-d9c8-42d5-b208-aea6e8e24278.shtml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工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农商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工矿法治网 gk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