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煤监分局用好五种手段防控煤矿重大安全风险
发布时间:2021-03-11 来源: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网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全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2021年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21年煤矿安全监察工作,阳泉煤监分局着力用好五种手段防控煤矿重大安全风险。
一是用好煤矿安全双重预防系统。分局各监察组及时了解和准确掌握入网煤矿双重预防机制运行情况和安全生产态势,远程实时获取安全信息,实现超前防范、源头治理,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提高精准执法能力。
二是用好事故风险分析平台。辖区煤矿逐一安排安全监察联系人,安全监察联系人每天掌握所联系煤矿联网及平台运行情况,利用煤矿事故风险分析平台的综合功能,及时对煤矿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及工业视频等现场情况进行核实,对存在异常的矿井或计划监察矿井提前开展远程监察,做到了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三是用好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按照国家矿山安监局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要求,针对辖区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和新动向,对辖区煤矿主要系统、重大灾害治理、关键环节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
四是用好安全风险预警信息会商和发布机制。对辖区内煤矿重大风险防控情况进行会商分析,结合执法检查情况,指出辖区煤矿存在的安全风险,并发布安全风险预警信息,告知有关煤矿企业和相关监管部门。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风险向有关地方党委和政府报告。
五是用好责任监察。紧扣煤矿重大风险管控和重大灾害治理,以问题、目标和结果为导向,制定“一矿一册”基础档案和“一矿一策”监察措施,精准发力。责任监察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在依法处理处罚的同时,坚持倒查煤矿及集团公司职能部门“关键人”履职情况,做到责任倒追,发挥“查事警人、查人促事、查下促上”作用。
原文链接:http://www.sxsafety.gov.cn/articles/ch00172/202101/e2437e88-85bb-4686-a33e-d8ac65c0c11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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