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煤监分局进一步强化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执行
发布时间:2021-03-11 来源: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网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大同煤监分局进一步强化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充分发挥带班领导日常安全巡视检查及在紧急情况下组织撤人、应急救援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一是进一步要求煤矿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做到轮流带班下井,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督促带班人员尽职履责,切实掌握上一班和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
二是开展专项检查。分局每年至少开展两次专项监察,通过采取现场随机调查询问煤矿工作人员、查阅井下交接班及下井档案记录、调阅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监控记录等方式对带班下井情况进行全面细致检查。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并通报有关地方监管部门及主体企业。
三是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分局对群众举报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情况,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更好确保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执行到位。
原文链接:http://www.sxsafety.gov.cn/articles/ch00156/202008/d72a26df-4256-4801-ad8c-882538e6055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