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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煤监分局“四条措施”深化灾害治理,遏制重特大事故

发布时间:2021-03-11     来源: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网     作者:佚名    

  晋中煤监分局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深入推进重大灾害治理,遏制重特大事故。

  一是加大17座高突矿井和28座高瓦斯矿井的监察力度。瓦斯灾害依然是晋中市煤矿安全的第一杀手,分局要求煤矿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瓦斯可防可控”、“避免与瓦斯拼刺刀”的思想,突出落实好“先抽后建、先抽后掘、先抽后采、预抽达标”的要求,保证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抽采达标煤量“四量平衡”。

  二是加大对水害严重矿井的监察力度。要深刻汲取近年来水害涉险事故的教训,牢固树立“只有打不到位的钻孔,没有探不出来的老空水”的理念,严格落实“三专两探一撤”措施,配齐专业技术人员、专用探放水设备、专业探放水队伍,扎实落实好物探和钻探措施,遇重大险情确保第一时间停产撤人。

  三是要求煤矿日常顶板管理的同时,高度重视冲击地压问题。煤矿要积极研究和解决煤层群、薄煤层开采技术,特别是对遇到陷落柱等地质构造或变化环节时,要强化技术支撑和现场管理,防止零打碎敲事故发生。

  四是加大对隐蔽隐蔽致灾因素防治力度。面对资源整合矿井隐蔽致灾因素复杂的情况,要求煤矿必须先搞清楚矿井采掘范围内水害、火区、采空区、旧巷等隐蔽致灾因素,再根据勘探情况设立隔离红线,采掘前留设合理的、足够的煤(岩)柱,做到致灾因素与采掘区域的有效隔离,有效控制灾害风险。

  


原文链接:http://www.sxsafety.gov.cn/articles/ch00164/202008/8a1bf989-9453-4ddf-a3ac-19a55209d71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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