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煤监分局四项措施抓好汛期辖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
发布时间:2021-03-11 来源: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网 作者:佚名
为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水害事故发生,晋城煤监分局早安排、早部署,重抓“四项措施”,着力推进辖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确保煤矿安全度汛。
一是抓基础,督促煤矿企业强化人员技术力量。搞好煤矿水害防治工作,人员是关键,技术是基础,针对辖区有些煤矿技术人员短缺,技术管理不强的现状,晋城煤监分局积极督促煤矿企业将防治水专业人员的配备、技术的管理等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加强防治水理论知识、现场物探、钻探等培训,确保有一支业务专、技术强的队伍服务于煤矿企业。
二是抓管理,提高煤矿水害防治综合保障能力。一抓设施管理,要求所有煤矿企业对主排水系统开展一次联合排水实验及系统检测,确保排水设施运行可靠;二抓“三区”管理,要求煤矿企业对井田范围开采煤层实行“可采区、缓采区、禁采区”三区管理,动态掌控,当情况发生变化,及时补充修订。
三是抓监察,突出水害防治重点监控。分局将按计划对重点矿井开展水害防治专项监察活动,重点监察四类矿井,即:本年度采掘工作面处于老窑、小窑破坏区的矿井;水害防治管理工作较差的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监察中存有重大水害安全生产隐患的矿井等。监察中,分局积极推进煤矿掘进工作面探放水视频监控、钻杆轨迹仪的使用,以进一步强化对物探、钻探的现场管理工作。
四是抓警示,增强煤矿企业的水害防治意识。要求每个监察小组在重点矿井开展警示教育,组织企业管理人员观看山西煤监局拍摄的事故警示教育片,宣讲近年来全省煤矿各类事故案例特别是水害事故案例,以“血”的教训警醒煤矿企业坚守红线意识、规范作业行为、鸣响安全警钟,提高职工安全意识,纠正违章行为,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
原文链接:http://www.sxsafety.gov.cn/articles/ch00180/202008/e05764c0-6503-4fc7-b979-36a294e2195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