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工矿法治网!
当前位置:首页 > 监督举报 > 正文

晋中煤监分局组织辖区煤矿企业学习《关于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1-03-11     来源: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网     作者:佚名    

  为推动煤矿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煤矿安监局制定了《关于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为深入贯彻《意见》要求,近日,晋中煤监分局利用Wlink召开视频会,组织辖区煤矿主体企业负责人专题学习了《意见》。

  会上,与会人员全文学习了《意见》内容。分局局长要求,所有煤矿主体企业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所有企业都必须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指示精神,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动煤矿企业建立健全“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法定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实施安全公开承诺;坚持法治思维,守牢法律底线,自觉接受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监管监察指令,做到依法办企办矿、依法履职尽责、依法生产经营;坚持“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并重原则,着力夯实安全基础、管控重大风险、治理重大灾害,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扎实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原文链接:http://www.sxsafety.gov.cn/articles/ch00164/202008/e78a9fb3-050f-470e-9510-779d3e8919e2.shtml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工矿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农商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工矿法治网 gk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