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首批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安全风险拟定等级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4-08 来源: 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 作者:佚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首批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和评估分级的通知》(闽安委办〔2021〕3号),经各园区自评、设区市初审和省直有关部门及专家抽查复核,现将全省首批9家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安全风险拟定等级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问题或有异议,请及时向省安办反映。
公示期限:2021年3月16日至3月23日。
受理电话:0591-87557048(传真)。
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yjt.fujian.gov.cn/zwgk_gb/tzgg_gb/yjglt_gb/202103/t20210316_555026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