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监察分局“五举措”持续深化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
发布时间:2021-04-25 来源: 河北煤矿安监局 作者:佚名
为深刻汲取近期全国矿山安全事故教训,张家口监察分局以开展“一通三防”、副井提升专项监察为抓手,以强化五项举措有效推进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
一是精准制定检查方案。结合煤矿排查结果、远程监察情况、风险研判结果,针对以往监察执法中发现问题和隐患的整改情况,通过对监察煤矿再研判,综合分析煤矿在采掘接续、重大灾害治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等方面的现状和风险,切实找准薄弱点、风险点,坚持问题导向,集体研究制定“一矿一策”的监察方案。
二是细化表格监察内容。对照执法系统要求,结合实际、对表对标,进一步完善煤矿采、掘、机、运、通等主要系统和瓦斯、水、火、煤尘等重大灾害治理的监察内容,对监察矿井体现“全系统各环节”、所有井下人员作业地点全覆盖,确保不漏死角、不留盲点,切实做到查全查细查严查透。
三是配强监察专业力量。针对监察矿井灾害特点,配齐配强专业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合理安排下井,对1次下井检查地点不能全覆盖的安排2次下井,做到时间服从质量。对小煤矿副井提升专项监察聘请了异地检测检验人员和大型矿井机电专家参加,以更加专业的角度来查找问题隐患,确保排查质量。对长期停建的1处煤矿联合相关矿山救护队对井下密闭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了煤矿日常巡查的安全。
四是以事故警示提高实效。结合煤矿大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召开事故隐患分析和警示教育现场会,通报近期全国矿山事故,促使煤矿企业各级管理人员、每名职工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强化煤矿自查自改责任心紧迫感,提高大排查工作实效。
五是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排查完成后对发现问题纳入三年行动“两个清单”并动态更新;同时从安全管理、重大灾害治理、风险管控等方面深入分析煤矿“全系统各环节”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监察意见,形成“一矿一册”排查报告,通报给煤矿企业和监管部门,并督促落实隐患整改和安全监管主体责任。
原文链接:https://www.hebmaj.gov.cn/plus/view.php?aid=3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