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监察执法五处对陕西彬长胡家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现场监察
发布时间:2022-02-25 来源: 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作者:佚名
2022年2月22日至24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煤矿安全监察员茹秦川、凌志强、胡楷、项海峰,联合咸阳市煤炭工业局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关于印发《开展煤矿采掘接续专项监察工作方案》》(矿安陕〔2022〕32号)结合监察计划对陕西彬长胡家河矿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
监察前,检查组对该矿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风险组织事前讨论研判,确定了监察重点,并根据采掘接续专项监察工作方案要求,制定了监察方案,对企业进行了廉政谈话,规范检查人员的行为。随后听取了企业近期安全生产、灾害防治、重点问题整改工作汇报。监察组全体人员均下井现场检查。通过地面、井下现场检查,资料查阅,共计检查问题隐患13条,并收集相关证据资料后,经监察组讨论,拟对矿井未按规定配备防冲措施专职验收人员等10条隐患实施行政处罚,合并对煤矿罚款40万元,对相关责任人罚款0.4万元,责令5个掘进头停止作业。
通报会上,监察组通报了问题,对具体问题提出了针对性要求,并就近期局重点工作进行了宣讲,明确了灾害治理、主体责任和信息化建设等多方面的工作要求。
彬长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和公司业务部门,矿井各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咸阳市煤炭工业局全程参与检查及相关问题处置探讨,按照要求落实隐患整改监督工作。
原文链接:http://www.smaj.gov.cn/3-7144-content.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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