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监察执法二处对府谷县煤矿开展监察执法
发布时间:2022-02-25 来源: 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作者:佚名
按照监察执法计划,2月22日至24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监察执法二处对府谷县煤矿开展监察执法。
检查组先后对国能榆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青龙寺煤矿分公司、府谷县老高川乡恒益煤矿有限公司、府谷县弘建煤矿有限公司开展监察执法。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并深入煤矿井下生产一线现场检查,重点检查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灾害治理、隐患排查、监测监控等安全管理情况;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下达了执法文书,责令矿井限期改正,并依法进行了处罚。
检查组要求,煤矿企业必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突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开展风险研判,并制定管控措施,结合采掘接续专项监察,煤矿开展自查自改,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学法懂法守法,深入学习宣贯新修订的《煤矿安全规程》,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新发展理念,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升矿井安全管理能力,做到通风系统完善,安全监测监控可靠、运行稳定。
府谷县能源局有关人员参加了本次监察执法活动。
原文链接:http://www.smaj.gov.cn/3-7143-content.aspx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