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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福建省消防泡沫灭火剂政府储备试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07     来源: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作者:佚名    

  各设区市经信委(局),财政局,安监局,公安消防支队:

  为加强我省消防泡沫灭火剂政府储备管理,确保发生重大石油化工火灾时,政府储备消防泡沫灭火剂的及时有效保障,制定了《福建省消防泡沫灭火剂政府储备试行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贯彻执行。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

  2015年9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福建省消防泡沫灭火剂政府储备试行管理办法》.zip

  

  

  附件下载

  17ed2b.zip


原文链接:http://gxt.fujian.gov.cn/zwgk/zfxxgk/fdzdgknr/gfxwj/201509/t20150917_349675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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