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5-07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作者:佚名
为适应当前高质量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用,我厅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更好地推动落实,现作如下解读:
一、什么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1.以一般工业固废为原料,通过加工再用、转化利用等方式,从一般工业固废中提取或使其转化为可利用的资源、能源和其他原材料的活动。
2.直接利用一般工业固废进行路基填筑、大型工程建设、土壤改良等。
二、项目专项资金支持的范围及对象有哪些?
1.申报企业在自治区境内注册,为独立法人;未被列入国家和自治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申报期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环保事件。
2.生产工艺、装备、产品、综合利用方向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产业政策。
3.综合利用区内企业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
4.计量体系完善,可以准确核定工业固废利用量。
5.加工利用一般工业固废的企业,项目备案、节能审查、环评等手续齐全。
6.直接利用一般工业固废在区内从事土壤改良、大型工程建设、路基填筑的企业,经营手续齐全,具备相应资质,施工工艺规范有据可依。
三、项目如何申报?
符合条件的企业填报《2023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申报企业信息表》、编制《2023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申请报告》报当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经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由主管部门报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企业编制报告时间为15天)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通过初审的项目开展审核评价,出具审核评价报告,会同财政厅对评价报告进行复核,提出拟支持企业名单。名单征求生态环保、应急等部门意见后,提交党组会审议。厅党组会审议通过后,在厅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按规定予以支持。
四、项目资金支持额度?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审核评价报告,确认企业上年度一般工业固废实际利用量,每吨给予最高2元资金支持;企业利用一般固废从事提取有价值元素、土壤改良等科技含量较高、推广价值较大、社会效应较好的,每吨给予最高4元资金支持。单个项目年支持资金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五、对专项资金有哪些使用要求?
1.申报企业应对申请报告和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各项监督检查和审计核查工作,存在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资金行为的,追回已拨付的资金,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各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申请和审核等工作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联系人:张琼 咨询电话:0951-6363385
一图读懂《宁夏回族自治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管理办法》
原文链接:https://gxt.nx.gov.cn/zwgk/fdzdgknr/zcfg/zcjd/202305/t20230529_41256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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