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同意威海市天鹅湖-养鱼池湾海草床生态修复及科研实验项目占用荣成大天鹅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4-05-23 来源: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威海市林业局:
你局呈报的《关于威海市天鹅湖-养鱼池湾海草床生态修复及科研实验项目占用荣成大天鹅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请示》(威林请字〔2023〕1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意见如下:
一、威海市天鹅湖-养鱼池湾海草床生态修复及科研实验项目由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使用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捐款组织实施。项目占用荣成大天鹅国家级自然保护区76.7115hm2,全部位于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通过清除养鱼池湾废弃养殖池内的废弃网具,自然恢复海草床33.3498hm2,通过植株移植和种子播种的方式在天鹅湖和养鱼池湾人工栽植鳗草海草床43.3617hm2。项目实施可有效增加海草分布面积和植株数量,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提升滨海湿地生态系统功能,为大天鹅提供充足的生存空间和食物来源。
二、根据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规定,2023年12月7日和12月28日,我厅委派2轮专家对该工程占用自然保护区情况进行了现场勘查。2024年1月3日,我厅在济南组织专家召开了《威海市天鹅湖-养鱼池湾海草床生态修复及科研实验项目对荣成大天鹅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评审会,《报告》通过了专家评审。1月17日,我厅委托省国土测绘院进行了落图审核。经审核,原则同意威海市天鹅湖-养鱼池湾海草床生态修复及科研实验项目占用荣成大天鹅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三、你局要监督工程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施工,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恢复治理措施,接受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四、你局要会同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严格执行《报告》评审和批复意见,切实加强该工程建设对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影响的监管,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影响自然保护区生态的问题。在施工过程中如有涉及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止施工,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自然保护区造成破坏的,按程序移交当地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并报告我厅。
五、你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督促工程建设单位依法办理征占自然保护区土地、林地等审批手续。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1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zwgk_324/xxgkml/zrbhdysdzwbh/zrbhd/202401/t20240131_46983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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