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系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地管理法〉办法》热潮
发布时间:2024-05-23 来源: 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维护法制的权威性和统一性,加强全区土地管理法治建设,提高依法管理土地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土地要素保障。4月23日,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组织开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解读视频培训,在全区自然资源系统率先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热潮。会议由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次仁央宗同志主持,各地(市)及县(区、市)自然资源局、厅系统全体干部职工1200余人参加培训会议。
培训从土地管理制度的“变”与“不变”两个方面解读《办法》,以16个“制度”作为关键词贯穿始末,强调“变”与“不变”始终引领我区整个土地管理法治进程和方向。牢牢把握土地公有制、城乡土地统一管理体制、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3个“不变”的制度,把准土地管理方向。全面掌握国土空间规划制度、用途管制制度、耕地保护责任主体制度、耕地保护监督管理责任制度、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永久基本农田制度、耕地保护补偿制度、禁止闲置和荒芜耕地管理制度、农转用制度、土地征收制度、宅基地制度、临时用地制度、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等13个“变”的制度,抓实土地管理工作。
会议指出,土地制度是国家的基础性制度。《办法》的实施关系西藏粮食安全、关系全区经济社会的平稳运行和可持续发展。掌握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是自然资源人从事工作的必要前提条件,只有认真学习好、贯彻好、实施好,才能为西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奠定坚实的基础。
会议要求,全区自然资源系统一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重要论述的精神上来,以学习宣传贯彻《办法》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管好用好自然资源,规范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构建科学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切实加强建设用地管理,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增势赋能。二要加强土地管理。强化资源要素保障,着力服务全区“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发展大局。扎实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高标准高质量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加大土地管理执法力度,强化耕地用途管制,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严守我区耕地底线红线。三要改进作风,切实抓好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全区自然资源系统要强化法治意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这是领导干部开展工作要做的基本准备,也是很重要的政治素养”的重要指示,积极开展《办法》培训工作,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自然资源管理部门领导干部要强化法治责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推进法律法规的有效施行、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奠定基础。
原文链接:http://zrzyt.xizang.gov.cn/dt/bmkx/202404/t20240424_4135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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