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持续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发布时间:2024-06-03 来源: 自然资源部 作者:佚名
近年来,萍乡市持续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力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积极探索生态和经济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路径。
全力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修复。出台《萍乡市废弃矿山治理工作方案(2023-2025年)》。省厅下发的新一轮核查数据显示,萍乡市共有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1124个,面积5.36万亩。截至目前,已完成废弃矿山修复面积4.63万亩,修复率86.37%,位列全省前列。
积极争取各类资金投入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累计吸引约5.89亿元社会资本投入到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中,打造出萍乡市湘东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莲花县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和上栗县东源乡废弃矿山(原龙山建材厂)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等多个市场化矿山生态修复亮点项目。积极申报废弃矿山治理“以奖代补”资金,近年来共争取资金9558.18万元,位列全省第一。
创新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模式。通过“生态+健康养生”方式,持续推动安源区将废弃矿山建成青山中医药健康养生小镇。通过“生态+文化旅游”方式,推动安源区持续打造安源阳光花海旅游景区,安源区两个项目均入选江西省第二批生态修复典型案例。通过“生态+产业扶贫”方式,持续推动芦溪县打造思古塘废弃矿区脐橙基地,该项目入选江西省第一批生态修复典型案例。
督促持证矿山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出台《萍乡市持证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方案》,督促矿山企业按要求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并认真组织市级发证矿山的“二合一”方案评审。持续开展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矿山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行动和深入整治规范矿产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专项行动,始终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压紧压实矿山企业生态修复主体责任。
编制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印发《萍乡市“十四五”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以文件形式明确萍乡市“十四五”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同时,上栗县、莲花县、武功山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也已正式发布,芦溪县的生态修复规划正在按程序发布。
原文链接:https://www.mnr.gov.cn/dt/dfdt/202405/t20240529_28467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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