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太湖: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优了环境、惠了群众”
发布时间:2024-06-03 来源: 自然资源部 作者:佚名
安徽省太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从2017年5月开始探索开展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截至2024年5月底,共免费办结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近360件,为当事人节约费用超160万元,真正“优了环境、惠了群众”。
由于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专业性强、涉及的法律法规多,太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通过组织工作人员自学、外出学习、举办业务研讨和借鉴公证部门好的做法等,形成了较为规范的收件清单和办理程序,并不断总结工作经验,逐步提升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的办理水平。
近年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提升行动的意见》(皖自然资登〔2020〕1号)、《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9号)、《安庆市市直部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等文件精神,太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采取视频询问、录音录频、上门服务和对部分确实难以获取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由申请人承诺等方式,切实精简材料、优化流程,大大提高了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的效率,赢得群众普遍好评。(张振华)
原文链接:https://www.mnr.gov.cn/dt/dfdt/202405/t20240529_28467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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