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达茂旗自然资源局积极推进达茂旗南部一带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治理项目实施
发布时间:2024-06-28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为顺利完成全旗“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任务,全面提升达茂旗重点区域生态修复成效,达茂旗自然资源局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项目实施历史遗留矿山治理。2024年2月达茂旗获批的“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旗南部一带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治理项目”包头市财政局下达专项资金。
该项目自启动以来,达茂旗自然资源局依据科学的规划和严格的技术标准,有序推进项目各环节工作。项目总目标完成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面积130公顷,实施区域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率大于等于50%。目前,项目处于施工监理招投标阶段,预计七月中旬进场开工。从项目效益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实施预期将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显著效益。
一是地质灾害防治。通过科学的治理措施,项目实施后将有效消除实施区域内的矿山地质灾害隐患,从而保障当地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生态环境修复。项目将致力于恢复矿山地质破损生态,提高与周边生态状况的协调性,提升修复后地质环境的稳定性,为生态安全和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三是社会经济效益。项目完成后,有望成为当地新兴的旅游资源,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增加当地居民收入,同时促进社会就业,提升居民生活质量。
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是维护区域生态安全的重要举措,达茂旗自然资源局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要按照矿山修复方案要求,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切实提高修复力度和治理成效,高标准完成矿山生态修复任务,守护好绿水青山。生态保护修复治理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工程。达茂旗自然资源局将秉持专业精神,确保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治理项目的高效、优质完成,为地方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原文链接:https://zrzy.nmg.gov.cn/xwdt/msdt/202406/t20240627_25309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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