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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自然资源局强措施推动矿业权管理工作做实做好

发布时间:2024-07-26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保障经济发展,提高资源持续供给能力,提升矿产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水平,包头市自然资源局多举措强化矿产资源保护利用和监督管理工作。

  强化矿业权登记,提升审批办理效能。深化“双优”专项行动,严格落实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矿业权审批登记各项要求,进一步压实市县两级审批登记责任,加强各相关科室、股室学习培训,规范审批会签意见,全面推进矿业权审批登记提质增效。同时,落实“双公示”信息产生即报机制,及时完成矿业权审批登记发证信息公示录入和电子证照发放,实现矿业权登记审批行政许可信息应公示、尽公示,有效完善矿山企业社会信用体系长效机制建设。

  推进矿业权盘活,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支持矿山企业探矿增储和复工复产。目前,办结探矿权延续、保留、变更8件;办结采矿权延续、变更8件;办理采矿权深部协议出让9宗,办结5宗。拟订《矿业权市场化出让审查规范》,加快和规范矿业权市场出让审核工作。组织包头市政府相关部门、单位和各旗县区政府,对全市68宗勘查基金项目探矿权勘查区块出让条件进行核实。

  全力开展矿业权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管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全市在期有效矿业权是否存在未按生态保护红线、草原、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管控要求审批,以及违反“招拍挂”规定出让等问题,定期上报排查整改问题台账,推进问题整改。开展2024年过期矿业权清理工作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督专项行动,目前,全市所有矿业权数据已在部配号网站上完成标注工作,接下来,将结合各旗县区处理意见,完成过期矿业权清理工作。

  下一步,包头市自然资源局将继续加强矿业权管理政策研究,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规范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制定加强重要能源矿产资源国内勘查开发和增储上产,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等方面具体落实举措,切实提高能源资源保障能力,促进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推动全市矿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原文链接:https://zrzy.nmg.gov.cn/xwdt/msdt/202407/t20240724_25466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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