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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特殊的“兼职”

发布时间:2024-07-29     来源: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作者:佚名    

  “我们要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我们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不能像郭某一样……”近日,在陕西省武功县纪委监委组织召开的新修订的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会上,郭某的案例引起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关注。

  郭某究竟做了何事?犯了何错?事情还要从一封实名举报信说起。

  2023年3月,武功县纪委监委收到了关于普集街道办工作人员郭某私自收取鑫都盛景小区物业费并从中谋取利益的问题线索。

  为了尽快查明真相,县纪委监委立即成立核查组,对该问题线索展开核实。

  核查组第一时间前往鑫都盛景小区了解情况,通过调取资金流水、翻阅物业收费凭证,很快便发现了端倪。

  “郭某是普集街道办的工作人员,他为什么每个月还领取鑫都盛景小区业主委员会发放的1000元工资和800元车费补助?”带着疑问,核查组与相关人员展开了谈话。

  原来,鑫都盛景小区在物业管理领域多年来一直存在诸多问题,引起了业主的不满。为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郭某作为该小区的业主代表,将小区物业告上了法庭,让物业公司撤离了小区。

  在随后的日子里,鑫都盛景小区一直没有新物业公司接管。面对无人管理的小区,业主们通过投票,推选郭某担任鑫都盛景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由他代管小区物业的日常工作。于是,郭某从2016年8月开始,一直兼任着这份工作。

  起初,郭某细心管理,摒弃之前物业公司的种种不合理制度,重新梳理各项事宜,秉持“用多少收多少”的原则,按月向业主收取物业费。但琐碎的工作耗费了郭某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为了节省时间,郭某决定每个月粗略估算小区物业管理经费支出金额,让业主定期缴费。渐渐地,郭某发现业主并没有对费用产生异议,他就一点一点提高了缴费标准,并以自己承担物业职能为由,利用剩余的经费给自己发放工资和补助。

  在了解清楚情况后,核查组工作人员与郭某进行了谈话。

  “你为什么领取小区物业发放的工资和补助?”

  “小区物业的工作繁琐杂乱,我付出了那么多,收取些报酬是应该的……”

  “你出发点没错,帮助业主管理小区,我们能理解,但小区物业资金应该由专业财务人员来管理,不能是你想收多少就收多少。”

  在核查组工作人员的耐心引导下,郭某当场承认了错误,并全额退还了“兼职”以来领取的工资和补助共计4.56万元。

  2023年10月20日,武功县纪委监委给予郭某党内警告处分。

  为了保护群众利益不受侵害,武功县纪委监委要求鑫都盛景小区所在的普集街道办针对郭某一案,加强对内部人员的管理。同时,重新对鑫都盛景小区物业进行规划,安排专人对小区物业进行管理,定期对财务工作开展检查。

  很快,在武功县纪委监委的监督推动下,普集街道办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投票选出了新的业主代表,每年定期在业主委员会办公室收取物业费。

  群众利益无小事。武功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从群众反映强烈的具体问题入手,坚持“小切口,大深入”,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及时释放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零容忍”的强烈信号。

  


原文链接:http://gxt.shaanxi.gov.cn/webfile/gzdt2/72234991274248151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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