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克苏市兰干北路西侧商住片区等4个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9-11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新土成开发〔2024〕9号
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
你地区《关于审批〈阿克苏市兰干北路西侧商住片区等4个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请示》(阿行署发〔2024〕44号),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阿克苏市兰干北路西侧商住片区等4个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位于阿克苏市城区,包含4个片区。片区一位于兰干街道、红桥街道,东至兰干北路、南至南昌路、西至锦绣路、北至公园街。规模范围187.7066公顷,按地类分,农用地6.9300公顷(含耕地5.4544公顷,不占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180.7766公顷、无未利用地,计划征收集体土地50.7969公顷。实施周期为2024—2025年,土地开发用途为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等。片区二位于英巴扎街道,东至育才路、南至交通西路、西至和谐路、北至河南东路。规模范围73.5922公顷,按地类分,农用地5.3668公顷(无耕地,不占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68.2254公顷、无未利用地,计划征收集体土地27.4601公顷。实施周期为2024—2025年,土地开发用途为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等。片区三位于英巴扎街道,东至滨河南路、南至康庄路、西至府十路、北至河南东路。规模范围18.8405公顷,按地类分,农用地0.6949公顷(无耕地,不占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18.1456公顷、无未利用地,计划征收集体土地4.5330公顷。实施周期为2024年,土地开发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等。片区四位于依干其镇依干其村,东至健康路、南至交通西路、西至民主南路、北至南宁西路。规模范围61.2846公顷,按地类分,农用地32.5297公顷(无耕地,不占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28.7549公顷、无未利用地,计划征收集体土地39.1884公顷。实施周期为2024—2026年,土地开发用途为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陆地水域、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等。
二、阿克苏市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方案。因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国土空间规划调整或者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方案无法实施的,可按规定调整方案。方案调整涉及地块变化的,调整方案应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调整仅涉及实施进度安排的,调整方案应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备案。调整后公益性用地比例应当符合规定要求,已实施征收的地块不得调出。
三、阿克苏地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监督检查,对发现未按照批准《方案》建设的,应当按照《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四、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将《方案》实施情况作为自然资源督察工作重点内容,对督察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未按照批准《方案》实施等行为的,将严肃查处并追责问责。
2024年9月9日
原文链接:http://zrzyt.xinjiang.gov.cn/xjgtzy/tzgg/202409/bcc77dcfa0a64612980fe9095a11301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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