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绿色工厂动态管理与梯度培育试行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9-22 来源: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作者:佚名
2024年5月,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了《重庆市绿色工厂动态管理与梯度培育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为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试行办法》有关内容,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对绿色工厂进行分级动态管理?
为加快构建全市绿色制造体系,我委连续开展了八批绿色制造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在水泥、化工、汽车、电子等重点行业均创建了一批市级、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发展示范效应明显。但在绿色工厂中,部分企业存在停产、搬迁、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更、重点指标不达标等情况。对绿色工厂开展分级动态管理,可以有效地掌握全市绿色工厂变化情况以及企业在行业、区域中的绿色低碳指标水平,便于后续根据企业绿色化水平实施精细化管理。
二、绿色工厂如何开展动态管理?
国家、市层面绿色工厂应在每年通过管理平台填报动态管理表,报送绿色制造关键指标数据,市经济信息委将根据分级标准及数据复核结果对绿色工厂的进行等级评价,不定期进行现场抽查复核,持续跟踪和分析创建成效。
三、怎么理解绿色工厂梯度培育?
绿色工厂梯度培育是指各区县将辖区内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工业企业入库管理,对入库企业按照不同等级和要求进行分级评价,分类施策,推动企业通过技术改造逐步向绿色工厂靠拢,形成市区联动的绿色工厂培育机制。
四、满足哪些条件可被列为培育对象?
绿色工厂培育对象应该符合下列条件:在重庆市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者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重视绿色发展,有开展绿色工厂建设的意愿和计划。
五、动态管理和梯度培育采用的标准是什么?
工业和信息化部定期发布的用于国家层面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和管理的标准清单或指标体系,不在清单范围的可采用《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6132-2018)进行评价。
市经济信息委发布的《重庆市绿色园区和绿色工厂认定管理办法》(渝经信规范〔2024〕4号)。
区县经信部门可参考上述标准,结合实际适当调整要求,建立本地区绿色工厂创建和其他企业梯度培育工作体系。
原文链接:https://jjxxw.cq.gov.cn/zwgk_213/zcjd/wzjd/202405/t20240530_132502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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