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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分类处置突出煤矿 强化瓦斯源头治理

发布时间:2024-10-16     来源: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作者:佚名    

  

  日前,湖南省安委会印发《关于强化全省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矿山智能化建设达标为目标,强化煤矿瓦斯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倒逼煤与瓦斯突出煤矿转型升级。

  《通知》明确,灾害严重煤矿、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煤矿,以及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或者高值超限涉险事故煤矿,必须率先开展智能化改造。对资源枯竭、资源赋存条件极其复杂等难以实现智能化改造、正规开采和抽掘采三量平衡的煤矿,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组织专家论证后,依法予以关闭。对有条件实施智能化改造,在2025年年底前未按要求完成改造或者改造未达标的煤矿,依法予以停产整顿、限期整改;经限期整改仍不到位、不达标的煤矿,依法予以关闭。

  《通知》强调,要紧盯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煤矿,严格监管执法。对3个月内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仍然组织生产的、产能30万吨/年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或者产能15万吨/年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依法予以关闭。

  《通知》要求,产能30万吨/年以下和近年来完成技改工作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要合理规划采掘布局,降低开采强度。今年年底前,全省煤与瓦斯突出煤矿要全面实现“一井一面”或“一井两面”生产。2025年年底前,坚决淘汰炮采工艺,严禁煤与瓦斯突出煤矿使用炮采工艺开采突出煤层。(肖功勋 刘威)


原文链接:https://www.chinamine-safety.gov.cn/xw/dfdt/202410/t20241016_50429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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