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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东局与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建立协调联动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24-10-16     来源: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作者:佚名    

  

  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东局与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共同签署《矿产资源安全开发协调联动机制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建立信息共享、联合会商、联合执法三项工作机制。

  《备忘录》提出,双方每半年共享一次有关业务数据,交换矿产资源安全监察执法信息,内容涉及矿山资源管理、非法开采等方面的突出问题,非煤矿山探矿权、采矿权登记信息等。

  《备忘录》要求,双方适时联合召开全省矿产资源安全保障联席会议,互通重要情况,剖析存在的问题,研究下一步措施;根据工作需要,联合开展“打非治违”等专项整治行动。

  下一步,广东局将会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以共同落实矿产资源安全开发协调联动工作机制为契机,在提升矿山安全准入门槛的基础上,积极研究分析相关地区进一步提高铁、金、石灰石等重点矿种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同时在推动“三个一批”“打非治违”等方面加强合作。(刘冰洁)

  

  


原文链接:https://www.chinamine-safety.gov.cn/xw/dfdt/202410/t20241015_50403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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