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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截至8月份需提前3个月申请延期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提示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04     来源: 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作者:佚名    

  本着提示、服务的原则,现对截至2020年8月份需提前3个月申请延期安全生产许可证的16处煤矿企业进行提示公告,请需要延期的煤矿企业按照《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6号)第十七条、《陕西省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实施细则》(陕煤安监二发〔2020〕81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及时申请办理。

  1.榆林汇森煤矿建设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2.徐矿集团陕西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3.陕煤集团铜川矿务局煤矿管理有限公司

  4.陕西延长石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5.陕西陕煤榆北煤业有限公司

  6.陕西陕煤铜川矿业有限公司

  7.陕西陕煤澄合矿业有限公司

  8.陕西汇森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9.陕西华彬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10.彬县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11.子长县中达焦家沟煤业有限公司

  12.神木县朝源矿业有限公司

  13.神木市新窑煤业有限公司

  14.神木市聚隆矿业有限公司

  15.府谷县福庆煤矿有限公司

  16.彬县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下沟煤矿

  

  


原文链接:http://www.smaj.gov.cn/3-5899-content.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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