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以三“+”模式强化矿山安全监管工作
发布时间:2021-02-05 来源: 衢州市应急管理局 作者:佚名
为深刻吸取山东、湖南等地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教训,确保岁末年初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的系列工作部署,衢州市以三“+”模式强化矿山安全监管工作。
一· “全面+重点”
一是全面部署岁末年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将所有取得采矿许可证的金属非金属矿山、采掘施工企业、尾矿库、工程矿山均纳入本次检查范围。二是结合衢州实际,重点抓好单班下井人数10人以上地下矿山、边坡高度100米以上露天矿山、工程矿山、尾矿库以及长期停产停建矿山的监管,重点防范地下矿山中毒窒息、采空区坍塌、火灾事故,露天矿山高陡边坡坍塌事故,尾矿库溃坝和尾砂泄漏事故。目前,衢州市应急管理局由局领导带队,对11家长期停产停建和1家重点尾矿库进行检查,对4家存在问题的矿山要求当地应急管理部门按照“一矿一策”进行处理。
二· “线下+线上”
全市所有矿山均对照专项执法检查表,对所有生产系统、工艺环节、作业岗位安全生产情况开展自查自纠,自身力量不足的矿山还聘请相关专家参与自查。企业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隐患均录入“衢州市智慧安监平台”,在线建立隐患清单,明确整改时间、措施、责任人,强化隐患闭环监督管理。截至目前,全市51家矿山共发现问题隐患142条,已整改隐患121条。
三· “自查+互查”
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本辖区的矿山企业逐家进行检查。同时,在本地自查的基础上,衢州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对9家重点矿山开展异地交叉执法检查。目前,我市已对35家矿山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发现问题隐患79条,下达执法文书22份,责令停产整顿5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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